广东金融学院2025年重磅发布,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

清远 更新于:2025-04-09 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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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金融学院2025年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公告】
    为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优化辅导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若干名,具体岗位及人数根据学校实际需求确定。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 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口头表达能力。
    5. 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抗压能力。
    6. 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者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1. 报名: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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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金融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广东金融学院是一所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是华南地区唯一的金融类高校,由中国人民银行创办于1950年,是一所具有“央行基因”的院校。学校有广州校本部、肇庆、清远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近2300亩。设有21个学院(校区、部),现有本科专业53个,涵盖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艺术学7个学科门类,开设金融学下设的全部本科专业,是全国唯一一所拥有金融学类全部十个本科专业的高校。入选广东省首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型试点高校,入选广东省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

      现因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12月27日0:00分至2025年1月6日16:00分登录https://www.sydwzk.cn/gdjrxygkzp报名。应聘人员须根据岗位要求提交佐证材料,材料清单如下: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本人彩色证件照(JPEG或JPG格式);

      3.身份证(正反面在1张图片上,JPEG或JPG格式);

      4.毕业证、学位证书(PDF格式,毕业证、学位证书各1个文件,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对应的佐证材料:

      (1)需提供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

      (2)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岗位,需由基层党组织出具证明。

      符合条件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间登录https://www.sydwzk.cn/gdjrxygkzp填写个人信息以及上传相关材料。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s://hrss.gd.gov.cn/)或单位网站(https://www.gduf.edu.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否则报名无效。

      2.实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当承诺所填报资料及所提供的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招聘岗位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境外留学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报考时需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以及对比国内学校专业开设课程表等证明材料。招聘单位将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

      4.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学习、留学回国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等相关规定情形的,应予回避。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三)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相关事宜通过广东金融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gduf.edu.cn/公布。

      五、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初审,资格初审不通过的,报名不成功。此阶段只初查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是否完整、基本条件是否符合,不作为报考资格条件最终审核。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以参加笔试,但不可视为已通过资格审查。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结果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布。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入围面试人员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方式详见岗位表。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通过广东金融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gduf.edu.cn/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统一公布,应聘人员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二)面试

      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按照岗位考试方式,根据应聘人员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人数未达1:5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布。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合格分数线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2分。

      (四)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体检人员名单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通知。

      体检结果、考察结果通过短信通知。

      八、公示与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人事综合管理部门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按规定期限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九、递补

      此次招聘不进行递补。

      十、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人员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

      (三)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规定追究责任。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电话:020-37216121;020-37216160(广东金融学院人事处)。

      监督投诉电话:020-37216629(广东金融学院纪检监察室)。

      电子邮箱:jw@gduf.edu.cn。

      附件:

      1.广东金融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表.xls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广东金融学院

      2024年12月23日

    【1.广东金融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表.xls】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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