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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时,需要准备以下必备材料清单:
1. 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 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等); 4. 申请人的收入证明,包括工资条、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 5. 申请人的住房证明,如租房合同、购房合同、房产证等; 6. 申请人的住房困难证明,如租赁备案证明、无房证明等; 7. 申请人的家庭人口证明,如户口簿、出生证明等; 8. 申请人的住房租赁补贴申请表; 9. 申请人的住房租赁合同; 10. 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11. 申请人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残疾人证、优抚对象证明等。
请注意,以上材料清单仅供参考,具体申请条件及所需材料可能会有所调整,建议您在申请前咨询当地住房保障部门或查看当地政府发布的最新政策。举报 -
清远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户口薄、身份证、居住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复印件。
4.单位无提供住房的证明材料。
拓展:公租房实物配租的户型应与住房保障对象家庭的人口规模和结构相对应
1至2人户一般配租一房一厅的户型,2人户为两代人且第二代已成年的也可配租两房一厅的户型;3至4人户一般配租两房一厅的户型,为3代人且第三代已成年的也可配租三房一厅的户型;5人以上(含5人)户一般配租三房一厅的户型,为3代人但第三代在2人以上(含2人)且有人已婚的、为4代人且第四代已婚的、为5代人的可视情多配租一套,但两套房的总面积不得超过应保障的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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