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居民与澳门居民结婚登记必备材料详解

清远 更新于:2025-07-08 22:39
  • 看中就上

    清远居民与澳门居民结婚登记时,需要准备以下必备材料:
    1. "居民身份证": - 清远居民需提供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澳门居民需提供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或澳门居民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 "户口簿": - 清远居民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澳门居民无需提供户口簿,但需提供在澳门的合法居留证明。
    3. "婚姻状况证明": - 清远居民需提供婚姻状况证明,如户口簿上婚姻状况栏未填写或填写为“未婚”,需提供未婚证明。 - 澳门居民需提供在澳门的婚姻状况证明。
    4. "双方同意结婚的声明书": - 由双方在民政部门工作人员面前亲自填写并签名。
    5. "双方近期2寸免冠合影照片": - 男女双方各提供一张。
    6. "澳门居民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 在澳门的合法居留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 在澳门的居住地址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7. "如有特殊情况": - 若有一方或双方是再婚,还需提供离婚证、死亡证明或判决书等材料。 - 若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场的,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

    举报
  • 颍上鲁口镇海尔专卖店

      (一)双方当事人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合影证件照。

      (二)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材料。

      澳门居民:本人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澳门居民身份证;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温馨提醒: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举报

你的回答

单击“发布您的答案”,即表示您同意我们的服务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