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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信息】 标题:清远市慢性病防治医院2025年诚聘6名专业人员,职业发展新机遇!
正文: 尊敬的各位专业人士,
清远市慢性病防治医院,作为一家专注于慢性病防治的专业医疗机构,为了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扩大专业团队,现面向社会诚聘6名专业人员。以下是具体招聘信息: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 招聘岗位: - 内科医师2名 - 外科医师2名 - 儿科医师1名 - 护理人员1名
2. 岗位要求: - 内科医师:具备内科执业医师资格,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外科医师:具备外科执业医师资格,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儿科医师:具备儿科执业医师资格,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护理人员:具备护士执业资格,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福利待遇 1. 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 2. 完善的五险一金; 3. 丰富的职业发展机会; 4. 定期组织员工培训和进修; 5. 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团队氛围。
三、应聘方式 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相关资格证书及工作证明发送至邮箱:[邮箱地址],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
四、截止日期 应聘材料接收截止日期为举报 -
2025年上半年清远市慢性病防治医院人才招聘公告
清远市慢性病防治医院(清远市职业病防治院)是清远市市直公立医院,医院设有皮肤性病科、呼吸内科、结核病科、综合科、中医康复科、职业病科、医疗美容科等临床专科诊疗服务,承担清远市结核病、性病、麻风病、职业病的疾病监测、疫情处置、业务培训与指导等公共卫生职能。根据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各专业人员共6名,具体岗位及人数、专业、学历等要求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或往届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一)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提供周转房,享受本院高学历优秀人才奖励项目。
(二)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我院考核合格聘用后,享受医院同工同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
笔试、面试、实操、体检、考察、试工、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清远市慢性病防治医院微信公众号、丁香人才招聘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距离报名开始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址:清远市慢性病防治医院(清远市职业病防治院)职防楼五楼510/511人事科;邮箱报名,邮箱:qymby510@163.com。联系方式:吕主任,手机:13602933916,办公电话:0763-3862927。
2.报名时间: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18日(现场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简历、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相关专业知识。
3.笔试形式:闭卷考试,时间为90分钟(开考后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
4.考生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及实操成绩合计构成,笔试成绩占40%,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
(四)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及资格审核情况,按招聘职位人数1:5的比例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合格人选不足时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及实操同时进行,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为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实操内容为应聘岗位的专业技能操作。
4.面试成绩占30%,实操成绩占30%,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或实操成绩不合格者均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1.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以实操成绩高低顺序确定。由医院统一组织入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2.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对象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及计生证明,无法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规定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试工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安排为期一周的试工,试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选在清远市慢性病防治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因体检不合格、试工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同岗位考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一次。
招聘公告原文: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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