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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岗位补贴申请指南如下:
一、补贴对象
1. 清远市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含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 在清远市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毕业生; 3. 在清远市创业并办理工商登记的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1. 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就业岗位工作满一年的,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岗位补贴; 2. 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就业岗位工作满两年的,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岗位补贴。
三、申请条件
1. 符合上述补贴对象; 2. 在清远市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3. 在清远市创业并办理工商登记; 4. 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申请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 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5. 银行账户信息。
五、申请流程
1.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向所在单位或创业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2.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 审核通过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补贴发放至申请人的银行账户。
六、注意事项
1. 补贴期限为两年,自申请之月起计算; 2. 高校毕业生在享受补贴期间,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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